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買房子-市民買二手房時遇意外

16日,市民甄女士打來電話稱,4月17日,她通過房產中介購買了江蘇路25號一套80萬元的房子,委託中介在6月份辦好手續。 6月底,中介突然告訴她,因為戶口問題房主不想賣房了,要單方面解除合同。甄女士說,她後來調查了解到,中介不想賣房的原因並不能成立,並且她發現房主和中介竟然是一家,變卦是因為這幾個月房價漲得厲害,想以更高的價格出手。

房主和中介竟是一家
甄女士說,江蘇路25號這套房子的房主紀淑華今年71歲了,“我後來通過私人關係調查了解到,紀淑華有兩套房子。我諮詢民警了解到,如果房主有兩套房子,可以將其中一處房產上的戶口遷至另一處房產名下,根本不會對交易構成實質性障礙。”甄女士告訴記者,後來,她發現了一個更為驚人的事實:紀淑華的兒子袁源竟然是志同房產中介的法人代表。
“我幾個朋友分析說,他們違約的原因並不是什麼戶口問題,而是由於這幾個月房價上漲,再加上學區房比較少,價格上漲得比較快,他們想以更高的價格出手。有朋友說我買的那套房子現在售價可能接近90萬元了,這就是中介為什麼寧願掏兩萬元違約金也不辦產權轉移手續的原因。”甄女士說。對於中介賣自已的房子,志同房產中介的負責人袁源認為很正常。 “我是負責賣房子的,房子的基本情況並沒有隱瞞,至於賣的是誰的房子並不重要。房子不賣就是因為戶口問題,那房子漲沒漲錢很難說。”袁源說。

交了錢後房主突變卦
甄女士說,她現在住在市南區天山小區,為了讓孩子將來能在江蘇路小學入學,她打算在江蘇路附近買套房子。 4月17日,她在貴州路志同房產中介跟江蘇路25號一業主簽訂了購房協議,當時房主紀淑華沒來,委託她兒子袁源來辦理。 “簽訂合同後,我當場交了兩萬元定金,幾天后又支付了38萬元,這裡麵包含1.5萬元的中介費。我和丈夫委託中介全權辦理產權轉移手續。我們當時約定,6月24日辦理好手續後支付尾款,我給中介打了好幾個電話,詢問手續辦理得怎麼樣了,中介每次總是以還沒到期為由拖著不辦。6月24日,中介突然打電話說,那房子上有袁源三個家人的戶口,其中包括袁源的侄子,現在袁源的哥哥去世了,袁源的嫂子對這處房子產權有爭議,所以過戶手續不能辦理,房子暫時不想賣了。”
甄女士說,“買房子主要就是為了孩子上學,不能過戶就沒有買的必要了。於是,我很快與房主達成了退款協議,沒想到房主態度特別不好,要了多次才給我20萬元,另外20萬元已付款和2萬元違約金至今仍然沒有給我。”
購買中介自有房應謹慎
康達青島律師事務所的孫妍春律師說,如果袁源的侄子不是所賣房屋的同住人,那麼對交易不會構成任何影響,如果是同住人,則出賣房屋需要經過他侄子同意。購買二手房,若前業主戶口不遷出,新業主戶口便難以遷入是常見問題,泉州、昆明等城市在近年都出台規定,新業主辦理產權過戶並已實際入住的,可在該房產所在地落戶。如前業主未配合遷出或無法聯繫的,由該房產所在派出所將前業主整戶統一移居至該派出所地址上,單獨設立一戶,由戶籍民警統一管理。 “目前青島公安部門尚無權強制遷出原業主的戶口,購房者在買二手房時要注意做好防範措施。”孫律師說。
齊魯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劉媛提醒說,部分位置比較好,價位適中的二手房,中介公司會將它們買下來變成房源,買房子者在買這種房子時要特別謹慎。購房者買這種房子,是“業餘人士”在和“專業選手”打交道,在很多方面容易“中招”,她提醒購房者在買中介房時更要擦亮眼睛,看清條款,防止被忽悠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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