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塑膠袋-強制消費花樣多
案例1
張先生不久前在某大型商場看到,一隻20寸“愛仕達”牌的高壓鍋,標價為129元。他詢問為什麼這麼貴時,該商場服務員解釋說,顧客買一隻高壓鍋,免費贈送一口價值40元的炒鍋。當他提出能否不要炒鍋,並在高壓鍋的標價中減掉40元時,服務員則十分肯定地表示,這是不可能的。張先生認為,商家為了促銷雖然表面上打出“買一送一”的旗號,但是暗地裡卻抬高商品的價格,這實際上是一種強制消費。
案例2
王先生有一次在夜總會請朋友唱歌,要了一間最低消費280元的包房。他盤算著剛好消費280元,誰料到在埋單時竟多出了數十元。王先生馬上要求查賬——原來店方加收了15%的服務費。還有一次,他在一餐廳吃飯,服務小姐熱情地送來幾碟小食,他還以為是免費送的,便三下五除二吃掉,在結賬時才發現“沒有免費的小食”,店方不僅收了小食錢,還加收了茶位費、紙巾費等費用。王先生認為,兩商家的做法均是強制消費。
案例3
為了欣賞一部剛上映的大片,張先生與女友到哈爾濱一家電影院買了票,電影開映時間註明為10點40分,可到時影院卻開始播放廣告,持續了7分鐘,到10點47分廣告播完才放電影。張先生說:“我花幾十元錢難道是來看廣告的?放電影已經賺了錢,還在前面加這麼長廣告,實在讓人不舒服。”這種“不舒服”感覺,不僅哈爾濱觀眾有,全國各地觀眾都有。因為,放電影前先放廣告,已成為眾多電影院經營的共同模式。
案例4
有些遊客拒不接受強制消費,就會被導遊和領隊以“甩掉”相要挾。
2004年2月,李先生等三人參加了一個“新、馬、泰”的團。到泰國第二天,在旅遊車上泰國導遊要他們參加四個“秀”表演和兩艘遊艇上的活動,共需2000元人民幣。這一提議遭到遊客的反對,因為旅行社在上海已講得很清楚,“費用已全部交清了”,而且這次要交費的內容不在日程表上。
隨後經過泰國導遊“耐性”地說服,有一半以上的遊客付了錢,但李等三人堅持不付。導遊當時未表態。晚飯後,旅遊車到了表演的地方,這時導遊對他們三人說:“把行李拿下來,自己坐出租車到酒店去。”說完就走開了。人生地不熟的三人向上海領隊提意見,但毫無效果,無奈之下只好就範。
案例5
施先生一不小心摔壞了一片鏡片,前往眼鏡公司修配。誰知竟碰到“怪事”,營業員告知:不能配單片,要配只能配一副。為了弄清究竟,記者也找來一副碎了一片的眼鏡,親身體驗。
當記者問營業員是否可以單配一片鏡片,他斬釘截鐵地回答:不配一片,要配只能配一副。隨後,他指著價目表對記者說:“你看,我們的價目表也都是一副的價格。”最後,記者支付了300元,配了一副鏡片,原來那個完好無損的鏡片只好當作“收藏”了。那麼眼鏡店碎了一片配一副的做法,是否有“強制消費”的嫌疑?
案例6
上週日,市民李女士在美食城用餐。李女士說,用餐前,店方向顧客提供了一元一套的密封消毒餐具,急於用餐的食客很少拒絕使用這種有償餐具。但點要主食時,李女士發現,盛米飯的瓷碗不是密封在塑膠袋內的消毒餐具。此時,她突然發覺,除飯碗外,她點要的每道菜都盛放於店家的餐盤內,這些餐盤也不是正規的消毒餐具。 “兩套餐具混著用,和沒消毒有區別嗎?”李女士深感疑惑。
案例7
市民周先生稱,三天前他在另一家飯店用餐,他向店家提出了異議,拒絕使用有償消毒餐具,要求使用普通餐具。但對周先生的要求,店家予以拒絕,稱店內沒有普通碗筷。 “盛飯的碗不是從密封包裝裡拿出來的,而且餐槃無法更換,怎麼能保證衛生?”此後,周先生向店家索要點菜單,發現餐具計費兩元。很明顯,商家只是針對消毒餐具收費,店內其它餐具的清洗消毒不在市民支付費用範圍之內。 “如果無法保證餐桌上的餐俱全是密封包裝的消毒餐具,就不該強迫消費者花錢使用消毒餐具。”周先生表示,提供衛生餐具本是商家應盡的義務,如果食客不願接受加價餐具,商家是無權強制加價的。周先生感到自身權益受了侵害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upian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