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搬家公司零時工

 

本來是被搬家公司派去幫人搬家的,卻對主人的兩台筆記型電腦垂涎不已,趁貨車加油之機,偷偷盜走電腦後邀約兩名同公司的朋友銷贓。沒過幾天,三人就全部被便衣民警抓獲了。

21歲的李斌是貴州盤縣人,曾因搶奪罪被判入獄。出獄後到昆明找工作,2月25日,他被一家搬家公司聘用。因是臨時工,老闆沒對李斌的身份作登記。3月4日,周小姐聯繫到李斌所在的搬家公司,當天,李斌和另外兩名小工一起被派出去幹活。在搬家過程中,李斌發現周小姐的行李中有兩台筆記型電腦,便乘機偷走。當晚,李斌叫來同在一個公司工作的好朋友王林、李逵,次日,三人到白雲路附近以400元的價格將其中一台筆記型電腦銷贓給鄧某。隨後,三人又到穿金路某酒店附近以100元的價格將剩下的一台筆記本銷贓給一位路人。3月5日,周小姐清理東西時發現筆記型電腦不翼而飛,於是向公安機關報案。3月11日,掌握了相關線索後,民警一舉將3人抓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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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upian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