輕信“徵信社”小伙失去戀人
懷疑女友移情別戀,找了個“台北縣徵信”調查女友,結果被騙500元錢,女友知道後也離開了,樂清人陳某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。記者近日調查發現,這些街頭“徵信社”無不自稱神通廣大,婚姻調查、信息諮詢、找人找址、暗訪取證等樣樣精通。有關人士提醒市民,應謹慎識別對方身份,以防上當受騙。
錢一到手竟玩失踪
今年3月份,樂清南塘小伙陳某認識了女朋友,交往後每週約會兩三次。一個月後,女友開始變得冷淡,經常半個月都不肯見一面。陳某懷疑女友另結新歡,可又苦於沒有證據。一次聊天中,他聽朋友說街頭有很多“台北縣徵信社”的廣告,據稱這些“徵信社”無所不能。
5月上旬,陳某在樂清市虹橋看到了一處“高雄縣徵信”小廣告,根據上面的電話號碼聯繫了一個“徵信社”。對方稱只要交2000元,保證能蒐集到陳某想要的所有證據。經討價還價,陳某預付了500元,並商定事成之後再支付500元。一星期後,陳某根本沒拿到什麼“證據”,“徵信社”的電話也停機,人間蒸發了。陳某意識到上當受騙,可由於粗心,當時並未詳細了解對方信息,也不知道對方的辦公地點。錢沒了,女友的心也沒有挽回,陳某後悔不已。
能讓客戶完全滿意?
記者在樂清城區往翁垟鎮方向的道路看到一“徵信社”的廣告,上面寫有“婚姻調查、信息諮詢、找人找址、取證”等業務。根據廣告上留的號碼,記者聯繫上了該“偵探所”有關人員。
記者自稱感情出現危機,需要他們幫助調查女友。對方稱此類業務收費3000元,預交一半。 “你們能完成任務嗎?”記者問。 “這個你完全放心,收了錢保證讓你知道真相。”對方表示一定會讓客戶滿意。當記者詢問如何才能證明他們不是騙子,“偵探所”有無營業執照時,對方開始支支吾吾。
隨後,一姓夏且自稱是該所老闆的人接了電話。他說,“高雄縣徵信社”業務是國外引進的,目前國內還不允許,所以該所沒有營業執照。 “我們是靠誠信經營的,有沒有執照沒有關係,地址和房子是不會跑的。”其稱如果客戶有疑惑可來所裡面談,該所位於104國道樂清段新塘路口附近。
有些手段涉嫌違法
近幾年,社會上湧現出形形色色的調查公司,很多所謂的調查公司往往超範圍經營,由於法律規定的空白以及沒有行業規範,使得市場很不規範。 2006年,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我市第一起調查公司洩露客戶秘密的案件:為了讓出軌丈夫回心轉意,市民朱女士通過某調查公司進行“挽救”,不料該調查公司竟然向其丈夫告密,如此“幫倒忙”自然導致夫妻感情更加惡化。經法院調解,調查公司一次性返還朱女士1萬元。
溫州市公安局法制處有關人士稱,現在社會上的民間徵信社所很多,但得到官方承認的一家也沒有。我市一些以“調查公司”名義登記註冊的企業,均有部分類似“徵信社”的業務。他提醒市民,若在請這類調查公司“幫忙”時,千萬要慎重,要核實對方真實信息,保留相關合同文本,一旦發生糾紛,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。
浙江莊克棟律師事務所律師莊克棟認為,“徵信社”秘密跟踪、隱蔽拍攝等調查取證手段涉嫌違法。據有關法律規定,調查、取證的權力只有公安、檢察院、法院才有,律師在規定範圍內也享有這方面的權力,但須經過當事人允許。此外,公民自行收集證據,必須是合法的,通過合理的途徑獲得。而徵信社所進行的調查取證是以贏利性為目的,它的存在沒有法律基礎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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